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業師協同教學

業師協同教學
一、承辦學校:國立嘉義高級家事職業學校
二、辦理期程:
(一)辦理學校計畫申請說明會及相關宣導(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)。 
(二)各校提年度計畫書(每年四月三十日前)。 
(三)審查各校計畫書(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)。 
(四)核定並公告審查結果(每年六月三十日前)。 
三、辦理依據:第二期技職教育再造計-畫策略六.實務增能:業師協同教學
四、辦理目的:為引進業界專家協同教學,加強教師與學生之實務技能,並促進業界專家與專任教師教學相長,理論及實務結合,提升技職教育價值。 
五、參加對象:
(一)設有實用技能學程或產業特殊需求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。
(二)非屬前述之學程、類科經國教署核定確有需要聘請業界專家協同教學之職業類科。
六、辦理方式:採「協同教學」制,以原任課教師授課為主,業界專家協同教學為輔;原任課教師仍應全學期擔任課程教學,學校應依課綱規範分組教學。
八、經費來源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市
九、歷年申辦:
士林高商
大安高工
內湖高工
木柵高工
松山工農
松山家商
南港高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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